今天蘋果的社論.....
陸一特多當一年兵的案件也有法理、義理的交戰。義理上,他們比別人多當一年大頭兵,理應補償。但是法理上根據民國48年的《兵役法》第38條和49年的《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在國家某種狀態下召集於法有據。此外,若陸一特獲賠總計1940億元,其他兵種類似情況也依例比照賠償,總額將達4600億元。所以政府傾向於賴掉。
~~軍方阿..阿兵阿..
過去幾十年來死了多少人?傷了多少人?多少像江國慶一樣的冤案?多少被凹被整被ooxx...
要搞的話..沒完沒了..國防部當然是便宜行事..發個獎章或獎狀..能了結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