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輪保下士 於 2011-06-22 19:37 發表
今天下班後回到家也有看到這則新聞!
心裡在想:追溯期是25年,現在已逃過21年,那麼換句話說還有四年。
請教各位,該名行兇人員在未過追溯期被逮到,是否還是依軍法審判?
那麼該條罪是否是一律死刑?
懇請諸位 ...
~~My angle 說..前前朝的兵~適逢民國100年~特赦!軍法唯一死刑是兩蔣動員勘亂之戒嚴惡法..
~~小馬哥~應該是站在Face聯盟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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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t174819 於 2011-06-22 19:4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