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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無期徒刑替代死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6/2/2f23a.html
法務部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有重大進展,昨天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醬子一來~要養死刑犯一輩子喔~
個人覺得不是上策~
白冰冰都還沒發表意見~
各位看倌~說說您的意見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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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個人是認為
直接槍斃死刑犯
乾淨俐落
沒必要拖泥帶水

養豬若干年
能賣肉換米換鹽巴

養一個強姦婦女 強盜殺人的人喳死刑犯
浪費糧食
浪費老百姓的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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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362 於 2010-10-17 16:12 發表


這句話本身的確是很有趣的思考

首先 什麼是原諒?
我不支持廢死
不過我並不覺得支持以其他方式代替死刑就算是一種原諒!
這應該是一種價值觀
廢死並不是就這樣把死刑犯無條件給放了
即使沒有死刑了 其他該 ...
我不認同你的言論 不過我誓死保衛你說話的權力然後呢 說完話之後呢?


對方說完話
自己感覺被汙辱
提出證據[錄音  綠影  證人....]
就可以用法律程序告他嚕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1.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2.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毀謗罪
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 本文章最後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0-10-17 16: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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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強盜殺人罪嫌被判死刑定讞的王志煌,一月間因不滿邱姓受刑人不幫他傳紙條,竟將二根筷子捆綁在右手上,趁機刺入他頭部、左眼與太陽穴,經緊急送醫、數度開刀才救回一命。血腥凶殘情節有如電影「監獄風雲」再版!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再度起訴王志煌求處重刑。
這種人碴,早槍斃就不會醬子貽害人間嚕~~~
如今,這人碴又多一條,等待審判,多活些日子,也多浪費糧食,浪費老百姓的納稅錢~~~

[ 本文章最後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0-10-19 14: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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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0-10-19 14:52 發表



老哥,這個人早已經死刑定讞了.現在關在牢裡讓我們及受害者家屬供養中.

上次打掉4個,引來歐盟及"人權團體"抗議.所以打完後就縮手了.
我國槍斃死刑犯
關歐盟鳥事啊
日本也讓歐盟[表示遺憾]啊

歐盟真的講人權嗎???
未必歐

歐盟會員國那些國家
只講自已國家的人權而已
當她們把軍隊派去伊拉克   
阿富汗跟其他貧窮國家
去殺平民老百姓的時候
那些老百姓的人權又在哪呢?

世界各國  國情不同
干涉別國內政
這算蝦米碗糕?
歐盟用免簽證 手段來逼台灣廢除死刑
老子不去那邊玩
總可以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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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在這高科技時代
對死刑犯還會有[誤判]
檢調  警察機關
司法體系應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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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10-21 19:50 發表

長官您跟一般廢死議題的人一樣 都引用舊數據
1967到2000年 1967真的有點遙遠..
在33年間 以美國的人口規模 只有這樣的死刑人數 背景質數跟目標質數一對照
你就知道因該有更多人獲釋或是逃過死劫,然後..再一次迴 ...
我是堅決廢死的人
呂ㄚ家大大的意思是???


[廢死]~~~廢除死刑也~~~

支持廢死~~~支持廢除死刑也~~~
反對廢死~~~反對廢除死刑也~~~

呂ㄚ家 威望 +1 砲長大大眼尖 ,小的馬上更改,以免貽笑大方^^ 謝謝您呀^^

好說~好說~~~嘿嘿嘿~~~有戴眼鏡有差喔~大大那句話  一看就不對勁~~~

[ 本文章最後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0-10-21 20: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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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10-22 09:38 發表
呂ㄚ家與工四砲長反對廢死的立場我能了解,不過顯然他們兩人對鑑識以及我國司法系統的水準,抱持的是近乎宗教程度的擁護。

法醫跟醫學一樣,我們今天看半世紀前的醫學,當然是進步神速;可是半世紀後再回頭看今天 ...
也不能因為
極少數的爭議性個案
全盤推翻死刑的執行

簡單的說
先擱置有爭議性的案子
證據確鑿的執行之

無可否認的
科技進步
否認犯罪事實
想盡辦法脫罪的
頑抗之徒也充斥著~~~

倫家  包租婆也對死刑犯比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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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18.210.36.x 於 2010-10-22 15:11 發表
記得早在十幾年前,某部科幻電影早已探討了特殊無期徒刑來廢除死刑的後果!
這特殊無期徒刑的方式便是永凍之刑!(比現今的無期陡刑還要更先進)

但是後果是:
1.無法伸張公義!

2.令受害者們死不暝目!(那些反 ...
嘿咩~~~
加害者  強盜殺人  姦殺婦女~~~
就算證據確鑿
也提不出證據
證明不是他幹的
還是會一昧耍賴~~~

感覺上  
受害著的聲音
被掩蓋著~~~

有些人  腦袋瓜有墨水
明明是黑的
就是有辦法提出一些[歪裡]
說成白的

話說回來  能說歪裡的
非常不簡單喔~~~
[偶沒有說誰喔  千萬別對號入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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