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機械工兵 於 2010-09-08 18:17 發表
這篇沉下去~~~讓它浮上來透氣
這修法是修心酸的嗎~???
滿七歲不滿14歲的小孩是懂什麼叫做合意性交
七歲才國小一~二年級ㄝ~~~
一群腦袋裝大便的豬======================================================= ...
個人覺得~~豬至少還對人有所貢獻~~起碼全身上下能吃的能用的都拿來吃用了
但這些個"法官"實在..............................
難到法律真的是保障加害人的人權~~有錢人的工具嗎?
真不懂為何現在冤判..輕判的案例~~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