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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12-03 17:1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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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發表自己的一點拙見~我真的對連坐法很感冒~為什麼在軍中~一個人犯錯~全部人受罰~這樣真的很不公平~對那些乖乖奉公守法的~真的很.......那這樣守紀律要幹嘛~小弟在當兵的時候~還記得在步校受二階段訓時~某次放假收假時~有個阿兵個逃兵了~到了星期一還是沒回來~結果又到了要放假的時候~卻得知我們這一班隊~只能星期日點放~不能放星期六~原因就是要開軍紀檢討會~當初就覺得很不公平~明明逃兵的就不是我們~而且當事人還是繼續在逃~為什麼乖乖當兵的卻得被拖累~雖然說是團體~但一人做事一人擔~處法其他人的用意到底在哪裡?為什麼不就乾脆重罰犯錯的~讓其他人不敢犯錯~這樣不就好了嗎? 為什麼要有連坐法這玩意~真的想不透~用意是要用與論壓力~讓其他人排擠犯錯的那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