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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08-31 02:24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我個人的看法
"博愛座"基本上不存在讓不讓座的問題
雖說法無明文規定
雖說不犯法
可是如果博愛座還有讓座的問題的話
那"博愛座"這3個字是寫幹的麼?不是多此一舉?
這跟人家排好對伍而有人去插隊是一樣的
插隊有犯法麼?
沒犯法那為啥不能插隊?
博愛座表彰著一種概念
一種尊重 關懷 弱勢族群(即老弱婦孺)的概念
當一個好手好腳的年輕人一屁股坐下去的時候
當下就破壞了這種概念
我個人覺得就應該立刻受到譴責
哪裡還要等到別人來要求讓座?
如果這樣的概念無法徹底落實
還要被以沒犯法來掩護
那乾脆取消博愛座乾脆一點
反正都一般座位
讓不讓座隨人高興
會讓的一樣會讓
不會讓的我反正沒犯法... 
104師310旅步3營少尉排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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