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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7-27 06:51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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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tnvs 於 2011/07/27 02:38 發表
各位大哥~想請問一下~在無名小站或部落格PO以前服役的照片~穿迷彩服的~一些生活點滴照片~這樣有犯法嗎?例如在中山室裡弟兄吃辦桌的合照~或者辦業務統一作業各連文書的合照~沒有提起是哪個單位的~只有說是小金門當兵~ ...
依外島拍照準則規範
有幾張好像拍到海岸線(軍方)
後面幾張有拍到偽裝網的坦克
要看那一台坦克是否現役裝備
其他都還好啦名牌又看不清楚
系統公告:厚~這篇不多給摳摳對不起你,多送給你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