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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前二兵帶刀官
第 1 則發表於 2010-04-26 13:23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阿丸 於 2010/04/26 01:27 發表 還跟這種人講人權哩! 直接叫他拿針自己扎自己LG打下去,或是給他一把榔頭叫他自己敲下去就好了! 馬的哩~~~那天看電視還兩個逼央,路上找女子要上人家,計程車司機救那女去警察局,還騎車準備堵計程車 xx媽,這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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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0-04-26 17:39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JACKSU93 於 2010/04/26 16:05 發表 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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