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18.174.194.x 於 2011-01-31 23:49 發表
軍方退出警界了喔, 我同學大概會很生氣,
他以前是某縣的憲兵隊的義務役憲兵下士, 有次居然要配合檢察官去抄賭博電玩,
(據說是因為當時 "相關" 的警察都是 "電玩業者的人", 為怕走漏風聲, 全是用憲兵執勤)
事 ...
憲兵直到現在應該是擁有司法警察身份.
所以檢調還是憲調指揮憲兵辨案還是可以的啊.
所謂的軍方退出警界.
您指的應是警備總部存在時期.
十幾年前電玩危害社會.
電動間多半跟當地警察很
馬吉.
那時的檢察官帶著憲兵辨案包抄電動間也是全副武裝有帶槍.
算不錯了啦.
我同學在板橋憲兵隊抓逃兵.在南雅南路遇到逃兵時.
還差點還揮手跟人家說再見呢.
雖然是四個便衣憲兵包圍一個逃兵.
可是人家有槍而四位憲兵沒槍.當對方亮出槍來時.
好漢不吃眼前虧.四位憲兵鼻子摸摸走人.
心想著回去拿加絲再來抓它.那種赤手空拳只有一副手銬抓帶槍械的逃兵.那才叫玩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