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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9-12-10 00:4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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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賽場上就是爾虞我詐 要嗎就是一口氣打到暈讓對方無法反擊不然輸了就是輸了就是說一堆也沒用
就像我在站球場裁判時一樣.我尊重你教練角度所看到的畫面 但是從我這一個角度所看到的並不像你所看到一樣.
今天韓國人耍小手段不是一天兩天.
如浪花所講 規則說打喉部跟陰部是犯規.憑這一點選手就自認為對手不會攻擊喉部或是陰部嗎??
鏡頭所看到的畫面 與你在現場所站畫面角度會一樣嗎?
再來比賽之前規則有說要用電視錄影鏡頭來當作爭議評判依據? 沒有
我並不是為這位裁判叫屈 換作是各位 站上裁判 再場上當時所看到以及壓力絕對是讓人措手不及
並且要你在幾秒鐘之內作出判決 一不留神 PLAY就過去了 一半一半要怎麼判?
裁判說真的沒有那興趣是真的站不下去
誰願意去當?誰願意要忍受在外面家長痛罵三字經卻只能當作聽不見?你 還是他 還是我?
你能忍受被這樣謾罵嗎? 我只有一句話 裁判是大家不喜歡他偏偏比賽又是需要他的.
[ 本文章最後由 阿布 於 2009-12-10 00:5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