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污吏就是通通該死.不知道是我看朱元璋太多還是怎樣
我總覺貪官污吏根本就不用說人權
平常的福利 國家也給他們他們卻不知足.對於這種官員
還要多說怎麼 直接拖出斃了
因為他們這樣縱容貪污導致中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害
這種人不該斃嘛 他們關進去我還要用納稅錢養他們這群廢物.
乾脆直接要求恢復:公務人員貪污唯一死刑這一條 保證天下太平
國家已經有福利薪水給他們了沒有虧欠他們 不爽就不要當公務員
判20年 過5年又假釋出來爽 這算怎麼
[
本文章最後由 阿布 於 2008-07-31 18:2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