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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05-01 20:3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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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些人所作所為 既然害怕被槍決那為何當初要殺人?
他們是跟你有很大深仇大恨嗎?
其中還有一個大言不慚. 試問萬一放他出去 他去找對方報仇 又殺人
那被他殺的是否又該自認倒楣?
依法行政 依法執行 就是很簡單 不要老是想鑽漏洞
老是想要靠釋憲來拖時間.一拖再拖 拖到想要找繪必成無期徒刑 再從無期徒刑變成
30年 逐一變少 最後放出來................
死刑雖然對於治安來說只是一個其中工具 但也不可輕言廢除 畢竟他是最後一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