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1-05-25 00:19 發表
這種社會有正義公理嗎?
已經知道加害者是誰了 居然就這樣放過 至少他媽的他們該賠給家屬錢吧
共山小銷話阿!
話不多說 覺得政府這樣是對的請繼續支持
覺得不好請換人 用選票唾棄!
不點名 避免變成政治文
東哥
您已是版主了, 您的回應是在公沙小微呀...
不要見馬就開槍,這已是您的習慣了,請公允一點
目前認定的兇手才一審而已還未三審定讞,就算按法理的精神起碼也要等看看被判者要不要提起上訴再論斷吧
不要跟著別人去起哄,用智慧去想一想,不要老是鼓動用選票去怎樣,這類的話聽久了就麻弊了,
瓜大說的一點都沒錯,
在您東哥要去寫在版上告訴大家要去唾棄誰時,請先看好時間的分際,冤有頭債有主別看到特定人物就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