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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執呼輕重??

小學的時後老師是用 的.
國中的時候老師是用的.
高中的時候老師是用的.
用班費買藤條,家長也買棍子送老師來教學生....
這是偶那年代的寫照!

我在玩 TRA 很忙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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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實小掌摑案 施暴師記大過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4/02 04:11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國語實小教師不當管教案,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昨天中午召開考績會決議,施暴的呂姓老師記大過懲處,且要求調離導師職務,校長張永欽也因處理失當記申誡2次。


國語實小呂姓教師在發現張姓男童玩「摸雞雞」遊戲,憤怒掌摑9巴掌,因校方第一時間未能妥善處理,事件越演越烈,還有部分家長出面連署支持施暴師返回原班。


張姓學童的家長昨天得知教育局處分,認為整起事件演變至此,老師的錯無庸置疑,但校長一開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要負最大責任,2個申誡的處分實在太輕。


他也說,孩子已經無法繼續留在原學校就讀,已安排轉學,開始適應新的環境,希望事件就此落幕。


教育局昨天召開全案考績委員會,且一併檢討學校的行政疏失。副局長曾燦金表示,由於呂姓老師行為造成學生身心傷害,情節重大,記大過處分,調離原班導師職務,也將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若重回教職,須由資深教師觀察、輔導2至6個月的時間,確認是否適任。


教育局也對校長張永欽在事件處理及危機管理上的失當,記申誡2次;對此,張永欽坦承確有督導不周之處,造成學生與校譽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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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該位老師的出手也太重了些,因此這些處份我想也是必然的結果!
只是日後的教育心態勢必會改觀很多!

[ 本文章最後由 酒色夫 於 2010-04-02 1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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