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老酒
被下咒的可憐人
第 1 則發表於 2011-04-01 15:5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grizzle_13579 於 2011-04-01 15:43 發表 霸凌的標準自然有法官來決定. 不勞你我來操心. 學校只是單純學習的地方. 學生犯罪.本來就應接受司法審判. 霸凌事件. 本來就不應交給學校來處理. 那些小鬼頭早不怕記過處份了.你交給學校來處理又有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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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1-04-01 16:2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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