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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3-24 12:2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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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願逝者安息,一路好走....
但
老酒一向都反對酒後駕車騎車,灰熊反對.....
萬一有人因此肇事,絕不同情也不挽息,事後再多的理由也是多說
一張罰單或是肇事後的結果林林總總跟酒後叫台小黃比起來的差別可想而知
可笑的是
犯後態度好的人就摸摸鼻子接受懲處,只能認了怪自己...
萬一不是的話
怨天怨地,怨找你去喝酒的人,怨取締的警察態度不佳執行公務粗暴,牽拖一堆
試想
萬一酒後肇事傷人的話,可能是傷害了一整個家庭的完整與幸福
因此
希望修法再嚴格一點,罰責更重一點,肇事傷人的就以蓄意殺人罪起訴
所以
我幾乎在外喝酒時都把老婆帶在身邊一來不冷落二來有個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