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我記得當年去烏坵,在錨地時.錨泊更是配M-14步槍+100發子彈(5個彈匣滿裝;槍上的加4個預備彈匣)重到褲子都快被扯掉了.
臨檢時,手槍是帶15發(槍上加兩個預備彈匣,每匣裝5發).步槍是60發(槍上加兩個預備彈匣,每匣裝20發).
在小金門服役時怕彈匣彈簧失去彈力影響上彈,所以規定20發彈匣不能滿裝20發彈匣只能裝15發。
我們的配槍是M16及65步槍,彈匣有30發及20發2種,如果是用30發彈匣就配有105發子彈、20發彈匣就配有90發子彈。子彈是5.56比57步槍子彈7.62小,相對重量也輕了不少。
57步槍比較長也比65步槍重了點,但站衛哨時持57步槍站哨是置槍,而持65步槍是持槍,持65步槍大部分都把握把放在口袋口減輕重量,要不然要持槍站2小時也挺累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