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王清峰在公開信中認為,死刑實際上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因此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的思潮。但有什麼研究及調查顯示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
部長聲稱長期為受害者的人權而奮鬥,但卻在「廢除死刑」的議題上與受害者對立!
人權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奉公守法的人,其人權應受到保護;但無法無天的人已無權受保護。在加害者奪取被害人性命時,他們已經喪失被保護的權利,殺人償命實屬天經地義!
誰為受害者的家屬們發聲?社會總是以加害人的立場思考,為他們找尋出路,但當他們在殺害被害人時,是否有尊重被害人的生命?
什麼叫作人權?該死的死、該活的活!否則誰理會被害者的人權?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67755.shtml
看到您的遭遇..萬分恐懼...恐懼的是為惡之徒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