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djelvis 於 2010-09-20 18:28 發表
我真該死
退伍那年就出國了(帶旅行團)...也是首次開放我們這種身分的人出國
那時候我每天還要跑外交部與入出境管理局(警備總部)幫公司客戶辦證件
一開放那段時間...電視台都在報導這條新聞
然後分別兩天都拍到我 ...
呈上:
後來第二天我再去機場試
這次找到了一個旅行團正在Check in...然後我也Check in
後來找這團的領隊問他我可以說是跟他們一起的嗎?
領隊當然是說不行囉.........
但是直到登機也沒有任何人問我類似的問題
我就順利前往美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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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要去夏威夷度蜜月
我就帶著老婆去辦理米國簽證
帶著喜帖...就跟移民官說:我們要結婚了
移民官就說恭喜........給了我們兩個5年多次簽證
後來還帶著小孩全家一起去了美國兩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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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djelvis 於 2010-09-24 12:0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