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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07-21 10:5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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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不段進步
舊有規定或許有些不足
但仍在進步當中
以前的時代
幕僚或下級揣摩上意
草草了事
讓人悲傷
在我服役的年代
敢揣摩上意的人很少
是講求依法行政的年代
印象中
我還沒見過或聽過蓋國旗的
舉例小弟遇過兩次狀況
志願役士官外宿回營途中車禍死亡
因公殉職
認定是要回部隊執行任務時死亡
另一個是退伍前一天晚上外宿酒駕車或死亡
認定為可避免意外發生
意外死亡
因公死亡與意外死亡撫恤的金額差別很大
所以如果可以
長官對於不幸事件的處理態度
大多會想依因公死亡辦理
畢竟人命無價
想起兩次去基隆等船接人
先下船的都是弟兄的忠靈罐
站在一旁等船家屬看到忠靈罐下船那一幕
柔腸寸斷的哭泣聲
[ 本文章最後由 狼官 於 2010-07-21 10:5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