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輕懲卅保防單位核定 有違常情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6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李宇欣卅台北報導〕軍方針對江國慶案提出二十三人懲處名單,但大多是高舉輕放,遭朝野立委批評官官相護。軍方內部消息指出,軍方人事獎懲作業一向都是由人事單位負責,但江案的懲處作業,卻罕見的是由空軍司令部政戰部保防安全組負責,也透露出這項行政懲處作業,有不尋常之處。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江案當年是由空軍的保防部門所發動,如今的懲處作業也回歸空軍保防部門處理,尚屬合理的作業安排。
江母:無法接受這種結果
對於軍方提出二十三人的懲處名單,其中前後任空軍總司令,包括黃顯榮、陳肇敏及李天羽等三位上將,分別處以申誡一次到記過一次處分,江國慶媽媽接受媒體訪問時表達不滿,直言她無法接受這種結果。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痛批,這完全看得出軍方「官官相護」的問題,江國慶案在國人關注最熱的時候,國防部不僅國賠家屬一億零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也聲請假扣押陳肇敏等八人的財產,如此大動作的辦案,最後竟然是輕輕放下,這還有天理嗎?
綠委痛批:懲處不痛不癢
他認為,外界無法接受這種「不痛不癢」的懲處結果,「為什麼陳肇敏等人當年犯下的錯誤,要讓全民買單?」呼籲監察院儘速調查國防部的失職。
羅紹和強調,國防部對於江案懲處均秉持實事求是的精神與勿枉勿縱態度,依據軍法、司法單位調查事實,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以落實依法行政要求,因此相關的懲處作業是適切的。
此外,根據國防部送交監察院的江案懲處報告內容,空軍司令部是在去年五月三十一日召開會議議決,由各權責單位依法定程序辦理懲處作業,並經空軍司令部政戰部綜整各單位懲處情形後,於七月四日簽奉空軍司令嚴明上將核定,完成懲處程序。
至於是由空軍政戰部哪個單位負責綜整資料?相關人士透露,這次是由政戰部保防安全組執行。由於與常例不符,空軍內部對此三緘其口,不願多談。熟知內情人士說,江國慶案「當年就是由政戰部的保防部門搞出來的」,爛攤子當然要由他們自己扛起來。
http://tw.news.yahoo.com/江國慶案輕懲-保防單位核定-有違常情-202811641.html
難怪此次懲處的結果那摩輕~只記申誡一次到記過處分~
原來是自己人包庇自己人哦~難怪官字两張口~這還有天理嗎?
國防部及馬政府應該對此判決發表一下意見吧?追查真理以平民怨這才是王道~不能讓政戰部保防部門~
隻手遮天~人民要的是真像及應該負責之人負起應得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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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貓哥 於 2012-03-06 23:2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