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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220.143.26.x 於 2010-05-13 18:28 發表
倘若調查結果出爐,該名枉死的江姓士兵,
牌位是否應該入祀忠烈祠呢?
還是三軍統帥應該率領國防部長.參謀總長.總政戰局長.空軍司令.國防部軍法局長,
和那些誤判軍事法官.刑求嫌犯的偵辦人員,
到江姓士兵牌位前 ...
既然再多補償也無法挽回這一條生命
那就以槍斃當時刑求的那些狗官與主使者以慰藉死去人的心
也讓那些人知道 你刑求代價是很高的 因為失去的是一個生命
但是最讓人除了生命之外就是清白與名譽 那是勝過生命的一切
你汙辱人家清白 冠上莫須有罪名 你就是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