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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召政策有改了...八年召四次.每次多一天

後備軍人是國家總體戰力重要的一環,為兼顧國防安全與經濟發展,必須「精簡常備,廣儲後備」,達到「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之建軍目標。
基於兵役義務公平及動員需求,現階段年計要員選充政策,除部分特(專)業部隊外,為「列管8年、精選4年」,本戰鬥人員年輕化,專技人員資深化原則,採戰術位置、戶籍地相結合選編,退伍第1年實施 「通訊資檢」,2─4年實施教育召集訓練。
    為平衡兵役義務 ,教育召集以專長複訓及戰備任務訓練為主,為平時積儲後備部隊戰力的主要手段。依法退伍8年內,應接受4次召集訓練,每次以20日為限。國防部為兼顧戰備需求與便民考量,本(96)年度依各類型部隊之編組型態、特性,區分幹部與士兵兩部份,召訓期程如后:
   1.重大演訓召集:
(1)軍、士官領導幹部7天。
(2)食勤兵6天。
(3)一般士官兵5天。
2.一般教召訓練:
(1)地面後備部隊、海軍艦隊後備部隊:
A. 軍、士官領導幹部5天半。
B. 食勤兵4天半。
C. 一般士官兵3天半。
(2)後勤與政戰後備部隊:
A. 軍、士官領導幹部4天半。
B. 食勤兵4天半。
C. 一般士官兵3天半。
(3)編實動員部隊:軍、士官、兵均3天半。
96年度通訊資檢作業對象係選充於年計要員中退伍第1年(94年7月1日至95年6月30日)人員,因甫退伍,專長仍嫻熟,國防部審慎評估後,除配合年度重大演訓實施召訓外,餘考量在不影響戰備任務與兼顧便民原則下,於軍事無妨礙時,以通訊方式辦理後備軍人專長及基本資料核對。
輔助軍事勤務隊於戰時是協助作戰部隊輔助之勤務工作,平時實施1天之教育召集訓練,依服勤性質,分定不同之課目,採講授與實作併用、統一集中、單位幹部自訓方式實施,訓練重點在工事構築與軍事設施搶修等輔助軍事勤務及災害救援事項,俾有效達成支援軍事勤務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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