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Tony 於 2012-11-18 20:39 發表
官員指出,○○○接受調查時說,與對方也曾有過較為親密的肢體互動,但是並沒有感到她有明顯不悅,後來卻成為指控的證據;而調查以前紀錄,女方從未要求○○針對此事舉行兩性平權會議。...
在佛制戒律當中,無論是男生或女性都到性侵犯,佛陀一定會詢問被侵犯者的感受,再認定其在事件中是否保有清白,如果被侵犯者在過程中仍有快樂的感受,也就是說:某人被侵犯時不僅沒有不悅,甚至還享受了當中的快樂,既然爽都爽到了,還算什麼被侵犯呢?
在《四分律》卷第五十五就舉出了一堆案例:
時有女人強捉比丘行婬。比丘不受樂還出彼疑。佛言。比丘汝受樂不。答言不受樂。佛言汝不犯。
(有位比丘被女人強暴了,因為過程中沒有快樂的感受,佛陀以此認定該位比丘的清白)
時有惡比丘惡沙彌惡阿蘭若。捉比丘大便道若口中行婬。彼身受樂還出疑。佛言汝受樂不。答言受樂。佛言二俱波羅夷。
(有位比丘被同是出家人的比丘、沙彌、林間行者強暴了,由於過程中有快樂的感受,佛陀當然認定他們全部犯了淫戒)
時蓮華色比丘尼晝日不關戶眠。賊入屋行婬已去。彼眠不覺。覺已見不淨污身。彼作是念。我身有不淨污。將無有人婬犯我耶。彼疑。佛言不犯。比丘尼不應晝日不關戶而眠。
(蓮華色比丘尼在睡覺時被強暴了,過程中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佛陀便認定蓮華色尼的清白)
爾時有難陀比丘尼。晝日。在華樹下眾人戲處。有賊捉婬犯。彼疑。佛言。汝難陀受樂不答言大德。如似熱鐵入體。佛言無犯。比丘尼不應住如是處。
(難陀比丘尼被賊人強暴了,那過程對他而言「如似熱鐵入體」,佛陀就此認定他的清白)
事實上,在現行法律上,對於性騷擾或猥褻的認定,也會參考被侵犯者是否在過程有負面感受,只不過,每當發生這樣的事情,輿論焦點大都一面倒地落在侵犯者身上,而鮮少有人如同佛陀一樣冷靜地「關懷」被侵犯者的感受,更遑論如同佛陀一樣用「男女平等」的原則來看待這等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