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6年7月15日(今日),總統令稿宣告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解除戒嚴。

有關過去台灣處於軍事管制內政的二件大事發生,剛好我都在陸軍部隊中,解嚴是民國76年夏(77年度暑壹梯,步四營步一連)在成功嶺大專集訓期間,總統令稿歷史文件中上方二位簽署者,分別有主持開訓典禮(鄭將軍鄭公館算我鄰居,台北市瑞安街街口、復興南路二段上),結訓典禮(部隊稍息後,第壹句浙江口音是「請稍息」,狠自然我們全員聞請稍息後,馬上轉為立正姿勢聽訓直到結束,近續要朗讀軍人讀訓)。
第二次,則是民國80年中正式於陸軍服役期間(破冬前),宣告台灣地區(金馬外島依舊是軍管)廢止動員勘亂臨時條款,改我愛中華(軍歌?)歌詞、晚點名呼口號內容,通令各級單位不得再稱匪,並更改移除消滅萬惡共匪,教唱新開發軍歌(軍紀歌,是服役時新式無殺氣但濃郁教條洗腦用軍歌)。
兩次重大改革,都剛好具有中華民國現役軍人身份(成功嶺大專集訓期間,比照現役軍人身份)。
(另,二戰名將,中華民國陸軍上將孫立人將軍逝世,剛好由漢陽部隊結訓後,當時我應該以新兵戰士身份正在高雄縣大樹鄉43砲指部或是在鳥松鄉仁美村后庄營部む連め待分發。)

時任總統李登輝於民國80年4月30日召開記者會宣告終止,並於同年5月1日正式簽署公告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同時公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這項舉措終止了自民國37年起長達43年的動員戡亂體制,徹底廢除了賦予總統擴大行政與立法權力的臨時條款,並使臺灣的憲政體制回歸常軌,為後續的國會全面改選與民主化進程奠定了關鍵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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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人讀訓條文(大專寶寶們,會背誦才有鬼)
第一條:實行三民主義,捍衛國家,不容有違背怠忽之行為。
第二條:擁護中央政府,服從長官,不容有虛偽背離之行為。
第三條:敬愛袍澤,保護人民,不容有倨傲粗暴之行為。
第四條:盡忠職守,奉行命令,不容有延誤怯懦之行為。
第五條:嚴守紀律,勇敢果決,不容有廢弛敷衍之行為。
第六條:團結精神,協同一致,不容有散漫推諉之行為。
第七條:負責知恥,崇尚武德,不容有污辱貪鄙之行為。
第八條:刻苦耐勞,節儉樸實,不容有奢侈浮華之行為。
第九條:注重禮節,整肅儀容,不容有褻蕩浪漫之行為。
第十條:誠心修身,篤守信義,不容有卑劣詐偽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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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陸軍野戰砲兵 於 2026-07-15 17:4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