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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3-10 11:31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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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整理舊相片.發現72.3月.金防部印製的.正平工作.士官兵應遵守事項.抄錄如下共各位參考?
1.陣地關閉時間.不分地區一律自每日1900[冬令時間..17.40分]至翌日作息規定之起床時間止
2.陣地關閉後因故外出.士官須經營長.士兵須經連長核准.
3.陣地關畢後.不假離營或愈假不歸者以敵前逃亡罪論處置.
4.第一線據點.禁止會客.或接待親友.
5.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攀越鐵絲網至海邊撿拾貝類或下海游泳.違者一律穡射殺.
6.凡私自進入[海岸管制區]者.一律拘捕.私自進入[海灘區]者一律格殺.
7.個人不得私自持有收音機.耳機.不能聽信.不傳述共匪的欺騙搖言.
8.防區官兵私人不得保管或穿著便服.
9.嚴禁個人擅購或私藏如球類.雨傘.塑膠桶.氣枕.泳鞋.救生工具.1250cc塑膠瓶.各塑膠袋等物品.
10.官兵在生活上.學習上.戰鬥上.安全上要互相免勵.互相 幫助 .2人以上同行外出.要互相照顧.來去
有蹤.
11.時時檢查自己安全責任區.發現可疑.人.事.地.物.要立即反應報告.
12.由於你的反映報告.因而查獲私藏違禁品.或在[海岸管制區]及[海灘區].發現或輯獲行跡可疑的人.
可穫得重獎
13.守法最安全.守分最快樂.人人提高警覺.防範敵人滲透活動.共同維護防區安全 7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