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浪花 於 2010-08-24 23:53 發表
治安差,警察就喊警力不足……
警力不足,卻又不補,豈不怪哉……
其實、軍隊跟警察都應大力改革;軍校跟警校要弄成以訓練為主的機構……
八萬警力不足,給你20萬、夠不夠?
4萬職業警察,16萬警察役……
服役 ...
抱歉浪花大吐一下........不一定!!!!
日本制度本身並沒有不好~!
美國制度有點像---軍隊(甚至根本說警察階級就是軍隊階級)
小弟認為重點在-專業制度
給警察役14萬那也只是輔助警察工作.
真正要負責刑案實權還是在正職警察手上(製作筆錄/使用強制力權利等)
台灣警察包山包海-戶政/交通/刑案/鑑識/保安/婦幼....等
一個基層警察下單位後要管的太多.但卻沒專業
專業比較重要~!!尤其是戶政.其實不應該給警察管..
一個人要負責幾百戶的資料.接勤區後3個月就要進入狀況.光是查戶口就查死.
還有查巡合一要簽.回歸分層專業才是比較重要.
-------------------------------------------------
回頭談募兵.就拿財政來說台灣還有幾年有這財力可供養軍隊??
光是人事開銷就佔大比例.何論是其他軍需採購.
另外很多家長都贊成募兵.因為有別人孩子死不了心態~!
我兒最好不要當兵受苦.其他不會讀書或是家境比較不好的就去軍隊~!
這真是本末倒置....很多事情不是有錢就能解決問題
[
本文章最後由 sam 於 2010-08-25 09:5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