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ralphy 於 2010-07-11 04:37 發表
算我自己跳出來好了, 我想在軍友板嗆你的人裡面我大概也可以排前幾名, 沒關係, 你如果要告我或是要讓事態擴大就請自便, 不過之後也請你想一想為什麼我只會一直對你的發言有意見
長官說的好啊
ralphy 兄
講話留三分寸,對你比較好一點,在社會上行走不需要這樣
我可不想當樓頂那個動不動就告人的主角,我一直鼓吹言論自由的重要
雖然你講的話我不一定同意,我也要尊重別人的言論
當然我也不是天生在挨打的
還有另一位人兄曾經有用到"活埋"這個名詞的,請小心你的言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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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Walker629 於 2010-07-12 09:5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