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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則發表於 2025-07-29 16:02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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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彈攜出,確遵規定
一般認為台灣本島在械彈管制甚為嚴格,但事實往往不是這樣
1.
78年7月,本排接仁武營區大門警衛。一天,二連的一名中尉穿便服外出
要去支援師部射擊隊,帶班的王班請他打開隨身的提袋,赫然一支拆開的65步槍露出
當場王班嚇退三步。經詢問也沒有放行條。只好打電話去旅部戰情問。
經過一番折騰之後,最後旅部指示放行。
那中尉出大門後攔輛計程車走了。
2.
1571梯的「明德」兄,下班哨在我隔壁的港口哨。第一次站瞭望哨,就把彈匣上上去
並上膛打了一發,當場安官嚇尿。問他為什麼要這樣,他說試看看有沒有壞掉啊!
幸好我們當初的壞習慣是衛兵的鋼盔、槍支、整個S腰帶都是現地交接
除了偶爾會把槍換下去擦槍外,子彈永遠都是那5發。結果子彈因受潮沒有擊發。
適逢當天晚上我輪到埋伏哨到港口會哨。港口哨的副哨長拿出子彈給我們看,
只見後面底火處被撞針打了個凹洞。明德兄隔天就被調回連部,成為三連的天字第一號天兵
那顆子彈聽說後來被連長拿去跟野戰部隊的同學換一顆全新的子彈,事情就這麼被蓋掉。
3.
78年1月我還很菜的時候,有天被叫到恆春營部,然後被營參一「阿泰」帶往楓港旅部見旅長
原因我暫且保留,因為寫出來會有點爭議。
回來時,大門衛兵問說,你是溪子口的?二級廠要找你,請你把送修的「東西」帶回去。
去跟營長報告了過程後,「阿泰」帶我去二級廠,二級廠的人說:你們哨長帶走了。
於是我就離開營部去搭公車準備回班哨。
那時恆春的公車站在新興路上由台汽經營,往佳樂水的班車,一天沒有幾班。
通常快到班時,司機就把車開到月台,然後熄火下車。乘車則自行上車,
時間到時,車掌小姐就上車剪票,剪完票,司機就會來開車。
那天我上車較晚,上車後看見興海路、港口和我們溪子口的三位四年半領士上士哨長坐在最後排聊天
應該是來營部開會,我則坐在靠前面。車延200號縣道往滿州前進,過永靖後右轉200甲。沿途不斷有人下車
行到港口橋右轉,到了興海路,吳班下車了。車子迴轉到港口時,龔班下車了,這時車上剩不到三個人
到終點時林排副先下車,我還坐在座位上,突然車掌小姐尖叫起來「你怎麼怎麼帶上車…」
我這時才發現,哨長林排副右肩兩支,左肩一支共三支65步槍。我趕緊衝下車,跟著排副後面快步走。
原來所謂的送修的東西就是三支65步槍。當時的遊客如熾,見到我們則紛紛閃避。
當時我身穿草綠服、皮鞋、戴小帽,配掛二兵臂章。
排副則穿得有點詭異。當時剩一個月退伍的他是營上最資深的領士。
平日都不穿軍服,只穿一身藍色的運動服,戴頂藍色棒球帽,扎S腰帶,上面掛把藍波刀,
還戴個雷朋太陽眼鏡扮酷,不過排副算肌肉紮實,皮膚黝黑,還有那麼一點扮像。
即使去營部開會也是這樣穿。全營大概只有他敢這樣面對營長
外人則看到一個便服的肩著槍,穿軍服的在後面押陣的奇特景像。
排副事後說,他當時也很緊張,一路快走,深怕被人搶槍,幸好我在後面跟著才比較安心。
我則想說,幸好排副去開會,不然營部二級兵工把槍丟給我,我大概會傻眼,
不過想把三支步槍丟給一個下部隊一個多月的二兵,我們二級兵工的心臟也有夠大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