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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海防抓走私的經驗

當時我憲兵221B1C在梓官鄉守海防,在蚵仔寮抓到過兩次走私農產品,有一次是靠後憲學長的情資,另一次是先是發現蚵仔寮港提防邊有可疑人員一直在用無線電通話,同時雷達哨發現可疑船隻在海上逗留,就派嘹望哨監控駐在所魚檢狀況,在晚上雷哨發現可疑船隻要進港,嘹望哨發現魚港駐在所沒有檢查船隻直接放行,連長接到通報,全連戰備所有步巡隊全面先期封鎖魚市場進出道路,等連上支援部隊到齊,立刻用悍馬車加雞爪釘封鎖道路,部隊立刻衝進去抓人,並配合悍馬車追捕抓人,我記的有個45X的學長超神勇,一個人檔在大卡車面前對空鳴嗆描準司機(卡車已發動),叫他息火下車好險司機乖乖聽話.等到營部及機動連到達時,整個現場已被我們控制住,不過發生兩件插曲.其一外圍警戒人員發現一輛賓士黑色轎車接近,疑似X會理事長座車,當我們吹哨叫他們停車對方立刻急轉灣開走,其二營長到達時正在清點犯人,有學弟報告有幾名嫌疑犯被駐在所警員帶回駐在所,營長很生氣要求連長立刻把嫌疑犯帶回來,連長立刻招集人馬,全副武裝衝進駐在所對空鳴槍,要求警方交出嫌疑犯,最後警方乖乖交人.我們在魚船上搜出大批香菇等農產品,當時先請示204指揮部是要送六合憲兵隊還是鳳山隊,最後根據指示我們將嫌疑犯疑送鳳山隊處理.這是本營守海防第一次抓到走私.這批貨動員本營及五指部的本部連的兵力搬了一天,才把所有貨物清點完成並搬上卡車送走,漁船上架徹底搜索.營長當時下了嚴令不準偷拿私貨,並在現場監督作業,第二天晚上蚵仔寮駐在所立刻又抓到一船走私,當時我們在想一定有鬼,後來得到後憲學長情報,果然那黑頭車就是走私集團首腦,整個集團都是在地人,但是沒有證據,連長下令每天嚴密監視漁檢狀況,就這樣我們抓到第二次走私,相同狀況駐在所第二天也抓到走私,後來直到我退伍都沒有在抓到.我曾經私下詢問漁檢憲兵學弟為啥要放走私船進來,學弟說有些事不能管真是無言,記的當初先遣來跟陸軍交接防區時,就有講過很多事不要亂管會出事,果然當我們抓到走私時,過一段時間就有人來嗆聲要搶槍,記得赤崁步巡隊步巡時發生過好幾次,有兩三個魚民喝了點酒飆三字經問候我們父母又罵我們是國民黨走狗來擋他們的財路,並走過來要搶槍,帶隊的中士附排右手按住他的手槍(在槍套裡)左手舉起來向前走兩步,叫他們不准靠進,並命令我們兩個一兵拉槍機舉起65描準那兩民眾,剛好赤崁村長在旁邊,立刻上來將民眾推走並跟我們道歉.附排才命令我們放下槍結束這場鬧劇.
,後來一直到回基地整訓前,我們所有步巡隊埋伏哨都不敢偷懶,連長每天晚上都去各點督導,還會去步巡隊經過的路線,確認步巡沒有偷懶,埋伏哨帶狗執勤,步巡帶三隻步槍埋伏哨也是四人三隻槍一隻軍犬.因為這是走私村怕私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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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alphy 金錢 +1 原創內容 2013-11-04 22:11

  • 必勝 金錢 +2 走私..住海邊的多知道. 2013-11-04 19:17

  • Walker629 金錢 +5 辛苦了,弟兄們,覺得那時的駐在所怪怪的...... 2013-11-04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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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213887 金錢 +2 讚!讚!讚! 2013-11-0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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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文由 steven94 於 2013-11-04 11:05 發表
學弟報告有幾名嫌疑犯被駐在所警員帶回駐在所,營長很生氣要求連長立刻把嫌疑犯帶回來,連長立刻招集人馬,全副武裝衝進駐在所對空鳴槍,要求警方交出嫌疑犯,最後警方乖乖交人

前輩
你們營長真是有種
但是很傻
這樣會造成警察被處份
我們當時的營長(快下莊的)比較會做人
遇到這種 , 還會主動送幾個給警察做積效 (給分局自己處理 )
後來換我們出包 , 警方也會送幾個給我們單位可以交待
回禮一下 , 呵呵
大家一家親 , 好得很
因為我們是陸軍 , 唉
東西那有全部送上去
破包香菇 , 留下煮雞 , 泡麵 .......
留點包裝完整做公關 , 指揮部也要分點留下來煮 ...
還會通知附近其他單位來載個兩包回去
連憲兵隊的車(汽巡)都直接開進來 , 後車門一開一關就直接走人 , 大門被通知進出不要留記錄
真的官兵跟強盜好像有點分不清
後來換一個菜營長 (中校一級 )
跟你說的一樣 , 一切都要自己拿功勞 , 東西連破包也繳光光
當然得罪光附近的警察都 5xx 憲兵情報組
有比較好嗎 ?
當然依法來看 , 貴營長是對的 .我們營長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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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梯兵在衛武營有六成的新兵都分到海巡~
因為海巡大擴編~
我們這一班只有四個到陸軍~其他班還有全部整班九個人都是海巡的~
我們同連分到的地點從台南一直到台東~每個地方都有我們中心同連的~
聽其他在陸軍的同梯說~
他們在海巡抽菸都不用錢~
放假帶回家的都是抓到的走私洋菸~
不是一包一包算~而是一箱一箱分~
我不曉得是不是真的~但是聽到他們再講~再對照我後來抓走私的情況~
幹~海巡的真的好好~最起碼還可以抓人~我們只能把人扣住叫警察或憲兵過來~
每天都被老百姓罵好玩的~
我相信我媽在我當兵的時候耳朵一定每天都很癢~因為我都會讓他每天被人家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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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zy104 金錢 +2 應該沒那麼爽吧, 有也被指揮部跟大隊部的參謀們先ㄟ走了... 2013-11-05 00:07

  • 玄A744950 金錢 +2 你不是射擊隊的嗎?現在又變成海巡隊........ 2013-11-04 23:53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11-0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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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士學長 :
海巡也不能逮捕人(除大陸客) , 你誤會了
我們連路檢(穿水藍海巡服)都要配合警察
當然發帖的前輩是憲兵 , 他們穿憲兵服可以的
先前有自己單位路檢攔到法律人
被幹了一頓
你們只能在高潮線 500米 , 憑 何要我開後車箱 ?
當時海巡大補兵是因為 飛彈危機優先補外島
後來局勢穩定後才補海巡
所以我前面的學長 1740~1755 沒幾個人
後面補到爆
所以我只洗一個月餐桶就沒我的份 , 有也是帶菜的去洗而已
海邊最棒的福利是有炮車可以看 Life 而已 , 其他吃差住差 , 沒有那麼爽的
精神壓力很大 , 海邊被送緊閉室進修 , 跟吃飯一樣的
旅級關到要排隊 , 生意好到要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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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03.69.36.x 於 2013-11-04 12:27 發表
醫務士學長 :
海巡也不能逮捕人(除大陸客) , 你誤會了
我們連路檢(穿水藍海巡服)都要配合警察
當然發帖的前輩是憲兵 , 他們穿憲兵服可以的
先前有自己單位路檢攔到法律人
被幹了一頓
你們只能在高潮線 500米  ...
不會吧~海巡不能抓人?那你們只負責通報跟監視嗎?
那你們也跟我們一樣苦瓜囉~呵呵呵~
不過不知道我同梯的說走私抓到的煙他們都自己拿來抽這件事是真是假啊?
因為就我們的規定來說~走私的東西是證物~那些東西是警察要收走的~
所以我一直覺得我同梯說的是唬爛~所以我想請問一下是否有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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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最爛的醫務士 於 2013-11-04 13:42 發表

不會吧~海巡不能抓人?那你們只負責通報跟監視嗎?
那你們也跟我們一樣苦瓜囉~呵呵呵~
不過不知道我同梯的說走私抓到的煙他們都自己拿來抽這件事是真是假啊?
因為就我們的規定來說~走私的東西是證物~那些東西是警 ...
東西留一點下來自己單位應用是一定要的
當然轉賣就是法辦啦
學長你同梯說煙拿一些自己抽我是相信的
但是整箱整箱分不太可能 , 有點吹噓
因為我們海巡營區很小 , 整箱整箱的煙 , 要藏那裡 ?
另外煙有輯私獎金 , 不可能暗幹太多起來的私梟有筆錄在案的
只有一種直接海邊漂來的 , 因為數量沒有人知
如果是船直接在港區卸貨
凹這種容易" 出包 " , 這種比較不敢在數量上上下其手  , 會出事的
但是主要要看單位主官有沒有膽 , 敢不敢 ( 營長的裁量 , 連長沒權力  )
因為東西會收集後放在營部再進行外運動作
像我們有一次查獲冷凍大腸頭
我們那位菜營長就不敢拿一點給全營加菜
大家搬得全身都臭味又冷 ( 冰磚 )
寧可直接退冰看裡面沒有毒品跟槍械 , 就叫垃圾車載去燒
我前面說我遇到第一任營長
每年被記滿 3 大功 , 當然跟他交際手法有很大關係
但是他脾氣好是最大強項 , 沒看過他罵過小兵
所以他不得罪人的作風也就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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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文由 最爛的醫務士 於 2013-11-04 13:42 發表

不會吧~海巡不能抓人?那你們只負責通報跟監視嗎?
那你們也跟我們一樣苦瓜囉~呵呵呵~

現行犯才能當場逮捕
就是現場正進行走私啦
可以逮人
通常是東西留下 , 人跑了
這樣你了解我說的意思巴 ?
但是如果東西裝到貨車出了港區
應該就沒有人敢動手 , 要叫警察
除非是裝好東西正離開現場 , 可以追上
不然是沒有權力可以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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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203.69.36.x 於 2013-11-04 11:59 發表
[quote]原文由 steven94 於 2013-11-04 11:05 發表
學弟報告有幾名嫌疑犯被駐在所警員帶回駐在所,營長很生氣要求連長立刻把嫌疑犯帶回來,連長立刻招集人馬,全副武裝衝進駐在所對空鳴槍,要求警方交出嫌疑犯,最後警方 ...
因為當時海巡任務我們歸海巡五指部指揮,所以海巡有積效.因為是憲兵當然要給憲兵隊績效,所以移送憲兵隊.我們當時還有給調查局積效,因為有時會跟調查局合作緝毒,在進駐此防區時有接到機密公文,要嚴密監視漁港駐在所,斷決走私情形,所以不可能給他們積效.
上面有學長說路邊欄檢勤務時要會同警察,我們當時都是自己執行路邊欄檢勤務,可能因為是憲兵到是沒遇跟我嗆聲的情形.

[ 本文章最後由 steven94 於 2013-11-04 16: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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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廷道 金錢 +2 憲兵具有司法警察身分,當然沒人敢嗆! 2013-11-05 13:37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11-04 20:33

  • 9977 金錢 +2 原創內容 2013-11-0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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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最爛的醫務士 於 2013-11-04 12:07 發表
我們這梯兵在衛武營有六成的新兵都分到海巡~
因為海巡大擴編~
我們這一班只有四個到陸軍~其他班還有全部整班九個人都是海巡的~
我們同連分到的地點從台南一直到台東~每個地方都有我們中心同連的~
聽其他在陸軍的 ...
自己私自截流私貨通常都是在海上丟包走私,被海流沖到岸上,先被海防部隊發現,私梟來不及運走,這種只有私貨沒有嫌犯的案子,才可留下一些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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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977 金錢 +2 原創內容 2013-11-0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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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203.69.36.x 於 2013-11-04 12:27 發表
醫務士學長 :
海巡也不能逮捕人(除大陸客) , 你誤會了
我們連路檢(穿水藍海巡服)都要配合警察
當然發帖的前輩是憲兵 , 他們穿憲兵服可以的
先前有自己單位路檢攔到法律人
被幹了一頓
你們只能在高潮線 500米  ...
發現走私或偷渡一律視為現行犯, 一定要當場逮捕不然事情就大條了

在海邊的產業道路或濱海公路基本上都還在高潮線五百公尺的範圍內, 依國安法的規定海巡部是擁有路邊臨檢的基本權力,
最大的問題在於突發狀況處理; 海巡執行勤務時通常是以伍為單位, 在幹部不足的情況下常以資深弟兄帶隊, 若非飽經世面,
通常遇到較盧的對象就手忙腳亂, 甚者真的遇到不法份子還有一些風險存在.

我在北海岸服役時遇過幾次執行路邊臨檢, 有計劃性的通常是由中隊部發動, 直接在淡金公路淺水灣旁將道路限縮,
中隊機巡的野狼跟車巡的得利卡都在旁警戒, 真是喧鬧吵雜人聲鼎沸, 在不影響交通的狀況下也的確攔了幾部車下來簡單的查驗;
當然基於情資分享在執行前也有通告相關警察機關, 因為有看到員警到中隊部聊天, 可是在攔檢現場沒看到警察...

另外曾遇到突發性的攔檢, 當時狀況為雷哨緊急通報監控死角有船隻出沒, 大隊部直接通令下來全線警戒; 我哨所的步巡埋伏都前往支援,
在哨所裡補休跟待命的內勤除安全與哨兵外全部被叫起出動至海邊產業道路攔檢; 在通往海邊的小路上拉起雞爪釘路障,
人車一律禁止進入, 原先在海邊的車輛與相關人等都要經檢查登記才放行, 結果盤查車輛都還好說話, 都配合開行李箱跟車門供我們查看記錄,
但要登記人員資料就跟那些撿螺仔開罵了... 後來也是睜一眼閉一眼放過, 不然他們那種騎著小50拿著魚叉釣具的也有一定的危險,
就只記下車號與大約裝備交差. 後來大隊作戰官有過來, 看到我們有在執行路檢並有查核文件, 就要我們注意自身安全, 然後趕往下一個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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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teven94 於 2013-11-04 16:41 發表

自己私自截流私貨通常都是在海上丟包走私,被海流沖到岸上,先被海防部隊發現,私梟來不及運走,這種只有私貨沒有嫌犯的案子,才可留下一些自己用.
作筆錄時就有蹊蹺   問人犯數量  你記得一共是多少數量   人犯說500箱   500是很大數量你記清楚了   要想清楚再說  到底多少  記清楚再說   通常就是4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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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廷道 金錢 +2 警備大學長果然是住"巷阿來A"! 2013-11-05 13:41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11-04 20:37

  • 9977 金錢 +2 原創內容 2013-11-0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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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海巡兵本來就有權在轄區內進行包括巡邏, 盤查, 逮捕偷渡客, 具備司法警察身分...

國安法第四條: 警察或海岸巡防機關於必要時,對左列人員、物品及運輸工具,得依其職權實施檢查
國安法第五條: 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之

在我那時候, 淡水三芝海邊一帶仍劃定為管制區... 所以晚上都算是海巡的轄區.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5 羊稠子,前洲子,石頭埔,港子坪,沙崙及油車口班哨都還在嗎,你那時? 2013-11-04 18:22
羊稠子中隊部、前洲子班哨、港子坪班哨、沙崙大隊部 這幾個在我那時還在, 石頭埔跟油車口班哨沒有印象

上尉後勤兵 金錢 +1 海防陸軍 ≠ 海防憲兵 ≠ 海巡部 ≠ 海巡署。只有憲兵跟海巡署擁有警察權
經向海巡署的朋友詢問後確認學長說的是對的(海巡部官兵不具司法警察身分), 在此感謝並更正, 我自己到旁邊20基數...

[ 本文章最後由 lazy104 於 2013-11-05 20: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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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尉後勤兵 金錢 +1 海防陸軍 ≠ 海防憲兵 ≠ 海巡部 ≠ 海巡署。只有憲兵跟海巡署擁有警察權。 2013-11-05 00:48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11-04 20:37

  • 9977 金錢 +2 原創內容 2013-11-04 18:59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5 羊稠子,前洲子,石頭埔,港子坪,沙崙及油車口班哨都還在嗎,你那時? 2013-11-0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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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槓私菸酒,還不簡單,就是破損報廢。
把董公及竹葉青敲損一瓶角,紅雙喜整箱一角泡在海中;不然要怎麼搞,水警及海防抽什麼喝什麼?
夢中的情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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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zy104 金錢 +2 讚!讚!讚! 2013-11-05 00:09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11-04 20:37

  • 大毛 金錢 +2 讚!讚!讚! 2013-11-04 19:50

  • 必勝 金錢 +1 2013-11-04 19:12

  • 9977 金錢 +2 很贊同,但不能講太明 2013-11-04 18:58

伙房黑兵,迫砲觀測,迷迷糊糊就退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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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lazy104 於 2013-11-04 18:13 發表
另外, 海巡兵本來就有權在轄區內進行包括巡邏, 盤查, 逮捕偷渡客, 具備司法警察身分...

國安法第四條: 警察或海岸巡防機關於必要時,對左列人員、物品及運輸工具,得依其職權實施檢查
國安法第五條: 為確保海防及 ...
我在守海防時梓官鄉海岸,有部分就是被畫為管制區,晚上六點到早上六點人車都不準進入及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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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勝 金錢 +1 2013-11-04 19:11

  • 9977 金錢 +2 贊同原創內容 2013-11-04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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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外島海防連隊,其實會有一個質疑,台灣本島有海巡部負責海岸巡防之責,但在外島的我們,以陸軍的身分執行海巡的任務究竟合不合法,即便發現不法,除現行犯外,我們真的有能力與權力去抓嗎?當時學長給我們的觀念是,海巡部隊如果在第一線被突破未抓到走私偷渡,而是有二線單位含警察抓到,則一旦得知是從哪個哨點突破,則該哨點的相關人員有相關法律責任要負,但我們並非海巡部的這困擾一直在我心中,等我退伍後,學弟告訴我海巡已派人接管相關據點,但這時學弟他們依舊有埋伏哨之巡邏,在這樣的時間點裡,我也很好奇那以陸軍海防單位來執行這項巡邏任務究竟其合法性為何?畢竟在我當時金門應該算是解除戰地任務了,陸軍海防單位本身應沒有司法警察的相關權利,惟有的可能就是所謂的管制區的權力而已。
若就我自身的經驗,我是沒抓過,但也衝過幾次,有次帶晝封夜啟,突然接到通報要我們立刻支援,槍櫃打開就衝了,結果和另一單位的埋伏哨會合,進行嚴密監控,因為有漁民疑似在海上行丟包的行為,當然大陸漁民到附近礁岩上岸採海菜也發生過,這時也是衝沙灘進行監控,並通報戰情要求海龍支援而已。不過有一次我在據點站安官,營部長官(還是旅部)接獲通報有疑似走私情形,就到據點要求無衛哨任務及留對定位哨之人員與長官去海邊進行埋伏,而且是夜間械彈清點後還開槍櫃取槍去的,很多學長都很興奮志願要去,因為隔天還能補休,我是完全沒意願,因為他們回來後只說甚麼都沒有,倒是蚊子一堆,我每天走埋伏哨的,我當然知道這狀況,所以我當下根本不想去,不過長官回來後一直問為何半夜會有狗一直叫,要我們注意,此時我只好表露出我是軍犬士的身分,而叫的正是軍犬,因為他也在警戒,至於要問我為何不去,我又不是頭殼壞掉,跟長官去埋伏我還不如自己帶隊去,一票十幾個人去,走私偷渡的會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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