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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槍決江國慶案 軍高檢首例提非常上訴

已槍決江國慶案 軍高檢首例提非常上訴
〔記者林慶川、許紹軒、曾韋禎/台北報導〕被槍決的上兵江國慶案有最新進展!據悉,本月20日,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這是有史以來,軍方首度對於已被軍法槍決的被告,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

認為有審判違法情形

國防部也證實,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調閱江國慶案的原始卷宗後,認為有審判違法情形,已提起非常上訴。

江國慶委任律師黃達元昨天說,這是好的開始,但是不解軍方為何偷偷摸摸提起非常上訴,而不願主動公開具體理由,令人擔憂如果軍方隨便寫理由,很容易就被最高法院駁回。

律師將提補充理由書

軍方官員強調,非常上訴的理由幾乎全部根據監察院糾正案,其中包括江國慶自白不是出於自由意志,缺乏任意性,顯然在證據法則上違背法令,但最後的裁決仍待最高法院審酌辦理。

黃達元指出,江國慶家屬原本就要提起非常上訴,軍方版本被駁回後,家屬若要再提出,軍方很可能會以已被駁回為由推託。另外,提起非常上訴必須具體指出何處判決違法,軍方若僅引用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可能還不夠嚴謹,近日會提出補充理由書給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要求軍方轉呈給最高法院。

3監委糾正國防部

此外,馬以工、楊美鈴、沈美真等3位監委案發後的14年調查江案,發現軍方以刑求取得「自白書」,沒有具體事證仍以軍法處決江國慶,痛批軍方辦案如盜,罔顧司法人權,進而糾正國防部,並要求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

主查監委馬以工昨表示,沒看到國防部相關資料,不便發表意見。

不過,當初主動坦承姦殺女童,且因另涉多起性侵女童案入獄的許嫌,原定今年11月出獄,監院也另案調查,近日將提出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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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不能復生,假如真的是屈打成招,逼供之後判人死刑的話,軍方應該給家屬一個交待,也要追究當年審訊人員的過失,更應該要追查到真正的兇手!

縱深自衛戰鬥實施陣地搜索,夜間六時陣地關閉後,中國漁船來犯金門,105榴戰備砲驅離射擊,么發發射了........砲聲隆隆! 爽啊 ! 看你以後還敢不敢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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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
要公道
人活著(軍法官)
一絛命如何還
死刑(軍法官)他們可以接受
他們知江國慶
如何的害怕無知
這要怎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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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錯判冤案,國防部應該發旌忠狀還其清白.因為,他是國家司法權力而奪去生命.但真要是這樣,也前所未聞!於自己的後兩年役期時,連上弟兄兩位分別於隔年意外離開.一位先天性心臟病(已經可以免役,且來連上沒有聽他說他有心臟病)在營區伙房倒下.後一位於休假時騎車北上回家,在路上摔車走掉.他們都算因公,皆獲旌忠狀且理賠,撫恤.

Exce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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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精誠連大帥 於 2010-05-28 13:24 發表
人死了
要公道
人活著(軍法官)
一絛命如何還
死刑(軍法官)他們可以接受
他們知江國慶
如何的害怕無知
這要怎麼還
雖然人已死.對家屬來說聲請再審與非常上訴能證明-已執行死刑江國慶先生的判決應是-無罪/免訴/免刑或是輕於原判決.審理的軍法官/起訴之檢察官所憑證據是變造/偽造的.不然就是有新證據能證明原判決不成立/被告的江國慶是遭受誣告.對家屬來說一旦成立.既可聲請國家賠償並且還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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