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210師少尉 於 2011-01-29 23:31 發表
我...只想說,由一件事的發展,可以改變諸位對死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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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現在說這段話有點離題了
想必也可能會引來不必要的後續發展
就是死刑的存廢,這話題在本板跟其他地方都已經争辯很久了
好不容易平靜後實在不適合再重啟爐灶引起爭端
不過我覺得還是針對此案提出一個觀點
死刑本身並非原罪,而是不正確的偵查過程、人員、手法以及結果
加上很離奇的巧合加上不合理的軍檢制度造成
[誰會相信有個人不過在廁所打個手槍精液就剛好噴在帶血衛生纸而且還剛好是死者的血跡]
雖然很多人紛紛認為死刑如果不存在是否江先生就不會枉死?
但是,如果反方向說,今天如果一開始就發現是姓許的幹的
但是就判他死刑,後續的幾件疑似他犯的案子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也就挽回好幾個無辜女童的天真清純,跟那件竹干案女童的生命了
不是嗎?
以上純是提供另一個切入角度,非關廢死與反廢死的議題,謝謝大家的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