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講一段某次我參加高雄市電腦公會會員的旅遊行程,這是隨車導遊小姐說的故事
某對新婚夫妻,蜜月旅行是安排到國境之南的墾丁旅遊,夜晚住宿於一般的民宿,設備不是太好,除了幾間是套房有獨立的衛浴之外,其他的房客只能用公用的淋浴間或是洗手間,而這對新婚夫妻就是住在不是套房的一般房間裡,當天半夜,新娘忽然內急,就到公用的洗手間解手,新郎迷迷糊糊半夢半醒間知道老婆出去上廁所也不以為意,結果出了問題的是這位新娘,她上完廁所要回房,結果是走錯了門沒鎖上的房間,而這個房間只住了一位前往屏東出差的男客,睡夢之中忽然有女性進房,還誤以為民宿也有安排這種"服務",而剛新婚的新娘歷經多日的男女大戰後,以為新郎又想要了,所以就配合演出,倆人也都悶聲不響的埋頭辦事,這時新郎才驚覺新娘一直沒回房,去找民宿主人協尋,才找到睡在別人床上的新娘,後來聽說是辦事的先生賠償新郎以壹萬元和解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