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猛沃營參一 於 2016-11-28 23:28 發表
忽然想起咱們一生懸命班長的大作中,曾有一篇寫的是懸命當年服役時,奉命替長官捉刀,寫了一份"如何防止部隊意外事件發生"的報告,其中在防治中暑的方法中,胡亂掰了一個"攝氏32度以上不進行室外操課"。沒想到事 ...
沒想到這東西...後來得到了軍醫局的背書...
其實每次媒體在罵 32度不出操=草莓兵=難道氣溫32度以上,戰爭不會發生嗎...
小弟因為當初的出發點是自己的幸運數字
,所以也默默承受含辱負重了20年...哈~~~
這裡要說明的是:當初的題目是部隊在訓練時的安全防護,那自然是著眼於如何在紀律/安全的環境下進行適當的訓練,
拎北退伍後有段時間待在工地,渴了當然會馬上喝水,很熱的時候,還會跟福利社老闆娘交代說一定要結冰的礦泉水...
那跟部隊在大太陽底下訓練時,你明明很熱很渴...卻也不敢直接拿起水壺的水就喝的情況不一樣(尤其是新訓)...
所以部隊需要有規定來防呆---畢竟不是所有的幹部都能馬上查覺班兵的身體狀況及時處置...
訓練歸訓練,但訓練時的安全防護是必要的,這是作文的主題,就跟打球的道理一樣...
就算你再大支,在訓練時把自己弄傷了,結果正式比賽時不能上場...
那就對球隊的戰績一點幫助也沒有...所以訓練時相對也要特別注重安全!
最後,還記得當年偶的建議是氣溫超過32度以上,不宜直接曝露在太陽底下操課,
應轉移至樹蔭或陰涼處,以幹部反覆講解並示範說明之,而非不出操喔...
而且適用對象主要是訓練中心,而非全軍一體適用...
不過話又說回來,下決定/負責任的是長官,是高層...
套句韓先生的話說: 俺...只是個賣菜賣水果的呀...
P.S.附帶說明一個小祕密,當初坐在安官桌開始寫文時,偶自己對於氣溫該用幾度...著實沒有定見,因此XX度這一格是空著的(35or34? 當時台灣的氣溫可沒這麼高,
而且會中暑...往往不是發生在氣溫最高的時候)
等到全篇六大安全防護大概寫完了,拎北想想當安官還要違反規定寫作文,好給泥們營部交差...自己也覺得很委屈
,心一橫反正是唬爛嘛,那就乾脆用偶的幸運數字(捨棄對對33),反正應該沒人會看這種作文吧...
SO......蝴蝶效應就此產生了!!!
[
本文章最後由 一生懸命 於 2016-12-03 02:0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