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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友俱樂部 » 軍事新聞 » 開到沒油就偷 4兵連偷3輛 » 發表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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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回顧

工四火箭砲長 發表於 2010-01-03 09:36

立法院在民國八十八年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建立嶄新的軍事審判制度,而依該法第二三七條規定,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第二項有關軍人犯罪審判機關的條文將於九十年十月二日起停止適用,加上陸海空軍刑法為訓政時期產物,早已不合時宜,修法工作相當迫切。國防部經十年研修提出修正草案後,法界出身的立委謝啟大、李慶雄、邱太三與軍法局長劉錦安等密集協商,昨天完成三讀。

修正條文第三十九條至四十條則明定意圖脫逃,但於六日內自動歸隊者可減其刑;攜械逃亡於七十二小時內自首,亦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提供改過回頭機會,至於軍人犯外患罪、瀆職罪、公共危險罪、偽造文書、殺人、傷害、妨害性自主、營區內竊盜、強盜、恐嚇及擄人勒贖等罪,由於事涉社會治安,故由軍法審判,但刑度仍依刑法規定處罰
理論上  這幾個傢伙  [由軍法審判,但刑度仍依刑法規定處罰]

[ 本文章最後由 chiachih 於 2010-01-03 09:39 編輯 ]

阿布 發表於 2010-01-03 00:42

想請問一下
現在還有陸海空軍刑法現在還有嗎?

機械工兵 發表於 2010-01-02 22:32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02/78/1y2j7.html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國軍戰力及軍紀每況愈下,作奸犯科卻不落人後!


黃松豪等4名現役軍人,前晚於台南及高雄地區偷走3部馬自達3自小客車,開贓車至台南市跨年。途中,兩部贓車開到沒油被棄置路旁,眾人開最後一部贓車返回高雄,凌晨到加油站加霸王油。


加油站陳姓站長表示,對方開窗說「95,加滿」,大夜職員加滿1130元,剛取下油槍即加速逃逸,所幸另一名資深大夜抄下車牌,交由警方調查。站長說,過去曾有年輕人開馬3、不下車、不熄火、車燈開著加霸王油,大夜對這種車型會抄車牌,嫌犯落網後,要找他們賠這筆錢。


左營警分局勤務中心將車牌通報防飆勤務警網,贓車於案發後一小時許開至左營區,警方派出3輛警車及2部機車夾擊,於車上逮捕簡義文、李建陞、非現役軍人鄭姓男子及一名何姓少女,駕駛張嘉仁下車逃逸,不久即被捕,黃松豪昨天下午投案。


嫌疑人到案推稱是黃嫌一晚偷走3車供跨年玩樂,不知坐上贓車,並推稱這款車馬力強、拉風,沒錢買才用偷的。警方訊後,將相關人等依據竊盜、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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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戰力及軍紀每況愈下,作奸犯科卻不落人後!



記者這句話真是經典

[ 本文章最後由 機械工兵 於 2010-01-02 22: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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