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3通補 發表於 2021-02-02 09:22
引用:
原文由 小蜜蜂 於 2021-01-21 19:35 發表
附上地圖,我某日開車在高雄市鹽埕區的建國四路,開到大公路口等紅燈,好不容易綠亮了右轉,開到七賢路口時 兩邊各出現一個騎機車的警察追上來,大喊:「你闖紅燈了」,然後就開單了。
我仔細看了後面大公新興路口, ...
不打勤 不打懶 專打不長眼
在警察面前闖紅燈 不開你單 開誰單
別把不守紅綠燈 當做是警察要找你麻煩
你不違規 警察能拿你怎麼樣
不要說的跟自己沒錯一樣
(我仔細看了後面大公新興路口,原來有一個紅綠燈,但因為平行的大仁路新興路口並沒有紅綠燈,加上距建國路口短、車流行人少,很容易讓人忽略。)
自己疏忽沒注意到 就認了 不用討拍討巴掌
我本身也是鼓山區義警 有時值勤跟著去巡邏
遇到這種闖紅燈 不追路人就會說放任違規執法不嚴 追了說執法過當
你說該怎麼做?
專35期 發表於 2021-01-26 17:05
高雄的警察和台北的警察都很好啦⋯
剛退伍時政府有規定機車兩段式左轉,剛好在高雄火車站
前我給他直接左轉被警察攔下,我朋友也跟著我左轉彎
也被攔下,我説基隆來的路不熟,警察就放過我,我朋友說他是
屏東來的路不熟,警察也放過他了⋯⋯
我是覺得被開單當下會很不爽,但氣過就好,我比較恨的是檢舉
達人,無所不在,微罪大檢舉,搞得大家開車要當聖人,真恨啊⋯⋯
還有一次在台北市健康路時小孩發燒,我紅燈右轉,也被警察攔下,我趕緊出示兒童健康手冊,
説小孩發燒急送醫院,結果不但免罰,還説要用警車幫我開道,真正要足感心的啦⋯⋯
[ 本文章最後由 專35期 於 2021-01-26 20:37 編輯 ]
阿凡 發表於 2021-01-26 15:56
記得多年前
還年輕時
總喜歡些虛名
從民意代表處
拿了張立法院停車證(那個年代民意機關大都沒管制數量)
就放在汽車前檔坡璃內側
某日黃昏買晚餐回家
將車停紅線
買好便當出店門口
剛好看到拖吊車對準我的車頭倒車
我隔著馬路
正想快步過去
看到警員發現了立院停車證
他向拖吊車駕駛揮揮手
表示不要拖了
隨即上車離去
我站在對面馬路
心想這張停車證還真有效
當然啦...
時代已改變
現今社會是法理情佔絕大多數(過去是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