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楊 發表於 2008-12-09 13:02
阿丸 發表於 2008-12-09 11:56
JACKSU93 發表於 2008-12-09 01:15
原文由 軍犬士 於 2008/12/08 04:34 發表 學長說的房仲業,其實政府應該可以考慮將公告欄設置在明顯的地方,然後規劃一個規定讓要貼廣告的業者去貼,或許這應該可以改善一些市容景觀,不然最常見到每到假日前,房仲業者就會故宮在馬路上的各桿狀物體設置 ...
軍犬士 發表於 2008-12-08 20:34
原文由 老楊 於 2008-12-08 14:10 發表 曾聽房仲業者抱怨,里長撕.鄰長撕.環保局稽查員撕.村里志工也撕..現在又加上遊民 , 貼了一千張,一通電話都沒有,唉!~快餓死了!
老楊 發表於 2008-12-08 14:10
原文由 老楊 於 2008-12-08 14:03 發表 轉貼~~ 遊民撕廣告,日領一千~~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634056.shtml
精誠連大帥 發表於 2008-12-08 14:06
老楊 發表於 2008-12-08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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