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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回顧

匿名 發表於 2012-09-06 00:26

引用:
原文由 玄A744950 於 2012-09-06 00:00 發表

我隔壁是警察我問過,拋棄菸蒂1200元。

謝謝長官.鞋長.鞋弟。
你打 07-3817041 轉26分機

承辦單位你把案號給他會告訴你多少錢
我罰2200

玄A744950 發表於 2012-09-06 00:00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3.192.10.x 於 2012-09-05 23:33 發表
高雄..............2200以上,我收過三張~被跟拍檢舉有獎金
我隔壁是警察我問過,拋棄菸蒂1200元。

謝謝長官.鞋長.鞋弟。

匿名 發表於 2012-09-05 23:33

高雄..............2200以上,我收過三張~被跟拍檢舉有獎金

胤禛 發表於 2012-09-05 22:49

在台北市有牽扯到~道路挖掘施工的承包商
在取得新工處核發之道路施工許可~以及前往申挖地點管轄之分局交通組報備後
當然在交通組報備前~還需取得該地里長的確認章~以示證明里長已知其里將有道路開挖施工

這些程序只是三行字~但從申請到核發~再取得報備之確認章~都是需要時間的
往往一切都朝著圓滿二字進行之際~挖掘地點很怕會有裝備精良的達人出現

其裝備概括照相機(含攝影功能)  錄音器材  等等
而身為達人也要對相關法律條文達到基本認識以上之功力~甚至是行家等級

現行之伸挖地點若依法律明文規定~那基本上是根本不用再開挖
法律條文雖然立法精神之用意極佳~但執行起之困難度就有待商議

達人若盯上某承裝商後~可由網路得知該公司當日挖掘資訊
當現場施作時~從車體污穢~廢土落地~紅線停車~申挖地點不符等都可進行舉發

現場施作者皆需付出勞力工作者~且現行大環境不佳之下又逢油電雙掌轟擊下更是雪上加霜
像挖土機從路面挖起殘土要放置於廢土車上~誰可以保證完全不落至地上
以我之經驗~像此情況皆派一員配合~隨時將落地殘土掃入挖掘坑中

要舉例很多~但真要說的是~被檢舉了之後必是警員到現場處理
當警員見此都能情理法處理~往往會因達人之所在而不得不開單

近年來也與同業聊過此事~皆苦不堪言也表示已盡力於施作中符合規定進行工程
但也希望~若真有不合規範之處被開罰單~也是希望能全數繳納國庫
針對檢舉獎金則期盼能全面取消~但還是可以檢舉~只是檢舉沒錢罷了

一生懸命 發表於 2012-09-05 16:16

這個罰單我不久前才收到過,而且--是法院強制扣薪
於是我只好乖乖地請假到環保局,繳錢避免被扣薪!
繳納1400元(過期)後,可以換到一張事由說明書(有案發時間,地點)和一片光碟!

咦,這車號不是我騎的車啊?
於是回去後,把光碟內容打開來看,
畫面是三年前的一個黃昏,
小蜜蜂一路騎著摩托車,跟拍一個老外,過程長達五分鐘之久,
畫面的街景,人物都非常清晰,犯罪事實也十分明顯,只差不是用FULL HD 拍的!
而這位老外,是我公司的同事,當初用我的名義買了機車,後來調回德國...

乖乖的繳吧,千萬不要存有任何僥倖的想法,
他們是以車追人的,當車主的想跑都跑不掉!
還有檢舉獎金的比例,各地有所不同,
聽說,新竹市最高,小蜜蜂可以分到五成...
祝福這些檢舉達人們!

心得:如果一定要隨手亂丟煙蒂,絕對不要丟在順手的那邊!

[ 本文章最後由 一生懸命 於 2012-09-05 16:18 編輯 ]

Walker629 發表於 2012-09-05 15:47

引用:
原文由 玄A744950 於 2012-09-04 20:19 發表
長官.學長.學弟..
  我今天收到通知書

  違反時間  100年11月20日15時07分

  違反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號前

  違反事實  隨地拋棄菸蒂  車號***-***

  違反法令  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 第1款
  ...
這個我家老弟也收到過,在高雄市區被拍的
他們應該也是機車族,只要看到有人抽煙他們就啟動隱藏式攝影機開始跟拍
算是職業級的抓耙子,去環保局可以憑件領取獎金
這年頭景氣不好竟有人以當抓耙子維生
不過還是別亂丟煙蒂吧,對環境真的是不太好

哈密瓜 發表於 2012-09-04 20:32

這個連結裡面好像有您想要的答案: http://tw.myblog.yahoo.com/jw!TAp6MhSTQE78qgRw4S.7iTdt9w--/article?mid=24205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本局處理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如附表。」
附表:(節錄)
柒、廢棄物清理法
違 反 法 條 第27條第1款
裁 罰 法 條 第50條
違 反 事 實 普通違規案件
違 規 情 節 ㄧ般違規情節
罰鍰上、下限(新臺幣) 1,200元-6,000元
裁罰基準(新臺幣) 1,200元
~~~~~~~~~~~~~~~~

罰款好像是:  1200~6000元

習慣要改啦!~改了之後....以後自然就不會有罰單接近您囉!

[ 本文章最後由 哈密瓜 於 2012-09-04 20:34 編輯 ]

ㄚ炮 發表於 2012-09-04 20:30

引用:
原文由 玄A744950 於 2012-09-04 20:19 發表
長官.學長.學弟..
  我今天收到通知書

  違反時間  100年11月20日15時07分

  違反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號前

  違反事實  隨地拋棄菸蒂  車號***-***

  違反法令  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 第1款
  ...
提供學長參考....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
http://www.ksepb.gov.tw/files/mediaitems/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基準.pdf

玄A744950 發表於 2012-09-04 20:19

長官.學長.學弟..
  我今天收到通知書

  違反時間  100年11月20日15時07分

  違反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號前

  違反事實  隨地拋棄菸蒂  車號***-***

  違反法令  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 第1款
  中華民國101年07月31日 填製

  *那要罰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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