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一生到現在有過兩次經驗,第一次是自己的無心之過,第二次是朋友故意的!
話說大概二三十年前,我小六還是國一的時候,有一天晚上到一家賣肉圓的老店吃肉圓。
吃完之後我很自然的離開走人,走到半路的時候,覺得怪怪的、好像有什麼事情沒做,
當我想到原來是沒有給錢的時候,肉圓店的老闆已經騎著腳踏車追出來把我攔住、說我沒給錢,
當時我尷尬到不行,立刻給錢、直說對不起!
那時候肉圓一粒9元,現在一粒賣25元。
第二次的經驗大概在10年前、921之後,有一天跟兩個台中來的朋友去嘉義找朋友,
那次包含我總共三男兩女,朋友說要請吃牛排,所以我們就挑了新民路上的西餐廳,應該是神戶,
我忘了點什麼排餐,只知道大家吃的大快朵頤,吃完之後魚貫的走出西餐廳,
上車的時候大家幾乎都是同時上車,所以我很好奇的問是誰買的單?
結果沒有一個說有買單,特別是說要請客的那個朋友,他說他就直接走出來了,
聽他這麼一說,開車的朋友立刻加足油門逃之夭夭,害的一位嘉義的女性友人說她再也不敢去那裡用餐了。
那個帶我們吃霸王餐的友人,幹下的荒唐事情不只那一件,
聽說他去匪區的廈門酒店喝酒時,喝完酒帶一個酒店妹去QK,
完事之後酒店妹要跟他拿夜渡資,他竟然很好幹的說帶出場之前,錢已經給媽媽桑了,
酒店妹一聽、馬上打電話給媽媽桑問清楚,結果好死不死媽媽桑手機關機,
沒辦法之下,酒店妹就相信那位朋友的話,讓他白嫖了一次!
大概是個性所使然,養成我以後喜歡白吃白喝,所以到勁桑家聚會的時候,我幾乎都是白吃白喝還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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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剛A 於 2011-12-19 07: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