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Alona 於 2017-11-15 08:36 發表
好心給雷唚
〝唚〞即親也。也有說:好心 會去給雷唚。後一句是勸告:別那麼好心多情,否則恐怕會不得好報。
在路上遇到車禍,趕快下車救援,但卻被誣指是肇事人,這真的被雷親了。
並非不可幫人,但幫人之先要 ...
我自己碰過類似的情形
99年12月31日大約晚上九點多 我從湖口要回桃園 想說是連續假日所以開省道比較不會塞車
省道的路上沒有路燈,夜色昏暗車流量稍多但不至於塞車, 大約到了楊梅太平里,我隱約看到有一台摩托車擦撞路邊電線桿,然後就消失在路邊
因為車流量多我沒有煞車怕引發突發事故的追撞車禍, 我馬上拿起行動電話報警,告訴警察剛才的情形及事故的大約位置,並留下我的行動電話然後繼續北上
大約過了10幾分鐘接到警方的電話:他們找不到事故地點問我有沒有看錯,我很明確的告訴他:我有很清楚的看到並且在詳述一次車禍地點, 因為我已經快到中壢,警察也告訴我不需要回頭協助他們
我到家後和家人看跨年的電視節目,大約11點半 我的行動電話響起,是警察打來的電話:X先生 剛才你所通報的事故,人已經找到在到院前死亡,麻煩您 配合作警訊筆錄現在是否能夠來湖口XX派出所
我回答他:不方便 警察說:那他明天到我住所地管區做警訊筆錄 我回答他OK. 然後告訴他我的所在住所,他查詢我的管區派出所後,約隔天早上碰面
在當下我的直覺我明確告訴那位阿Sir 我明天會開我的車子 到管區派出所 請他帶相機
(我退伍後在律師事務所上班過兩年,以前律師有跟我們上過課做證人要小心,一些刑事案件證人往往會因為偵警系統 對於案情搜集資料的不全,證人往往都會變成被告)
當天晚上我被長輩唸了一整晚 新年的開始(100年)幹嘛搞這種麻煩事
隔天早上在派出所做簡訊筆錄,他也對我的車輛右前方做詳細的檢視及拍照 做完筆錄 那位阿Sir找我找外面抽菸
他說: 死者家屬懷疑我有追撞死者然後肇事逃逸,他告訴我 以他從警的經驗,他覺得我很無辜.然後死者家屬要我的聯絡方式他拒絕了他們 然後他說:他覺得我做了一件善事如果沒有我的報警,那位死者的屍體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發現
過了幾天,警察通知我叫幾月幾號要到地檢署開偵查庭那時我心裡面很不是滋味
在開偵查庭前我又接到警察的通知,他們後來有發現在路邊的巷口有一個民家有裝監視器,然後跟他們調閱,在監視器裡有清楚的看到哪位死者擦撞電線桿後掉入水溝,死者本身有喝酒.然後家屬對於我之前的誤解 請他轉達,對我很抱歉
開偵查庭前警察有問我,是否要和死者家屬同時開庭
我馬上回答:不願意
開偵查庭時,檢察官問我事發經過我詳細的再回答一遍
問完後哪位檢座起立,跟我點頭致意
然後說:謝謝你的佐證,家屬再三向我懇請希望向你當面答謝並表達之前對你的誤解
那時我心裡想檢察官都已經開口了我便答應
在偵查庭裡死者家屬向我握手抱歉致意並鞠躬答謝
其實我要的不是家屬的答謝和抱歉 感嘆的是現在這種社會 好人真的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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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269砲指部 於 2017-11-15 13:0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