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jackal60482001 於 2015-03-11 12:13 發表
陸軍義務役第1646梯,馬防部北高地區指揮部,砲兵長坡連,上兵行政報到
很難想像以後沒有義務役士兵,發生戰爭時,還有多少人能保家衛國
我是 志願役,有段時間摸兵源補充的事務,全募兵制就如公司組織,合則來不合則去。唯一差別的是 這是一份 要命的工作,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全募兵基本上是傭兵制,真要上火線第一個問題出現:軍法如何執行?
落跑 應該就是這個環節,所以大多數的人會有疑問,或許主事者認為這個不是問題,老漢也覺得納悶。
雞婆地說一個現象:只有說要實施 全募兵制,並沒說要 修憲!
憲法20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這一條文我認為不會修改,會留著以備不時之需。這一條文不拿掉 許多擔憂成了 杞人憂天,這是自有替代役開始皆以行政命令來處分的理由,政黨政客莫不以免服義務役來吸引選票,國民也利益均霑所以 沒有人說 違憲,這就是時下社會的悲哀。
那萬一戰事一起怎麼辦?依照憲法 宣布緊急處分:全民皆兵,不然呢?
想起 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 難免會幹 生錯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