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小P 於 2011-12-12 12:20 發表
那天在路上看見指示牌網[黑蝙蝠中隊]...突然好奇各軍種是依據什麼來制定所謂大對、中隊、小隊或分隊?
當然除了人數是確定的,那大中小根據憲法嗎?還是大官們可自訂?
憲法? 小p大,這種事憲法那管的到,國防部的結構是依『國防組織法』來規定,但是國防組織法只規定國防部的直屬單位! 剩下的就是行政命令來決定,所以陸軍司令部要有什麼單位,國防部決定後奉總統核準後就可以了,陸軍組織也是一樣,都是司令部決定後然後承國防部同意後就可比了•
至於為什麼要這樣編制,基本上就看國軍的習慣是從那來的,陸軍跟空軍都是承美制,美國叫什麼,台灣就翻成中文叫一樣的東西,海軍比較亂一點,以前有英國的,也有美國的,還有其他國的船,再加上美國那種大海軍台灣也不適用,所以算是縱合制,至於空軍的編制為什麼是那樣,就請去wiki看一下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