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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1420 於 2015-12-11 15:38 發表
廠裡有一台3/4原裝車
沒有負責人
小的有民照無軍照
自然負責人就變成了小弟
原裝車就是原裝車
在小的手中從未修過 也不需要修
隔年換來一部"好馬" 被處部凹走了
平常就是裝備 擺著看看就好
根本沒出過車 停在 ...
這事忘了在那版講過,軍官在84年連續駕車出事之後陸總就已經下令非輪科軍官不得
駕駛軍車,這是一個非常可笑的命令,在裝檢時營長罵、指揮官罵、司令罵...軍官連
車都不懂怎麼會檢查保養車輛?被小兵呼嚨了也不知道,幹什麼吃的!!問題是軍官
不能動車開車是要檢查個鳥啊?於是我違抗命令,一路從小車、悍馬、兩噸半、五噸、
五噸砲車、十噸砲車、十噸載重車頭開到退伍...!我帶著弟兄修火砲修車,修完不試
車怎知道狀況如何?還有最扯的是曾經全營有軍照之駕駛只有四個,但我們有52輛車,
四個駕駛要在30分鐘內完成防空疏散?真佩服上級長官的腦!一路開來...管它是不是
妥善裝備,能修就修不能修就救...只是咱們小基層的薪水總是盼不到上面的撥料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