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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uk3196du 於 2014-05-13 15:07 發表
請教一下老前輩
受過這種訓的人 是不是管區派出所那邊都有列管
一但有大案發生 這些被列管的倒楣鬼都會被優先調查
我服役時 主官只受過体幹訓
但是當時台南市東門圓環附近有家銀行被搶了
歹徒打扮成噴殺蟲劑的 ...
這是普世皆然!就以我國來說軍中跟公部門,重要生產事業的保防、安全→人事室第二辦公室→政風、事業關係室等單位都會對特定對象列管監控。為了維護社會治安警方對前科犯,虞犯〈未犯案但是有可能犯案〉、受過專業及特種訓練的退伍軍人,特殊技藝〈職業〉人士當然也有列管及查訪;這是必要的治安作為談不上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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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4-05-13 17:2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