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skizzikex 於 2015-05-01 00:13 發表
勉強算是上一篇回復的補遺,
因為"改變國軍"這個議題實在太宏觀,太龐大
牽涉的層面太廣
說句俏皮的『動搖國本』,也一點都不為過
民國初年就已經有國軍的存在
但過了一百多年,從赤腳,多了草鞋,從 ...
附議月見大大的構想,我也認為目前軍方最大的問題就出在官校教育上
自北伐以來一直到現在的國軍,都被"黃埔精神"跟"勤儉建軍"這兩塊神主牌給綁死了
個人覺得國軍的改革不是只有軍校,是要從三軍跟建軍的整個大方向連制度跟組織一起改變
提一下小弟我的看法跟構想,但這對中華民國軍方來說,是非常激烈的改革....
一.裁撤三軍官校及國防大學,整併為一間國防軍士官學校,所有入伍生均先接受基本的入伍訓練後分發
至基層單位由二等兵做起,2年後依制度升至上等兵時,依服士兵役期時期考核評估,再分別進
入國防學校接受專業軍官或士官培養,士官在服役到一定年限後可再報考軍官培訓晉階(也可由部隊推薦)
國防學校內可設立飛行學院(專門培訓空軍,陸軍航空及海軍航空兵的專業幹部),航海學院(海軍艦艇操艦
航海專業幹部培養,可與海洋大學合作),各學院下可設專業的各種科系(通信,維修,雷達,輪機等等),
不限軍士官都可入學再進修,甚至可以考慮類似進修教育由國內理工專長大學(台清交成,台科大及北科大)執行
軍方認證學歷不需另設相關學系
軍官晉階廢除停年制,改以積點制及KPI考核雙管齊下,軍官任職不同單位可得到不同年資點數,例如少尉軍官
在野戰部隊任職一年可得5點,若在高司單位或非戰鬥部隊則只有1點,軍官每晉一階需累積足夠在基層部隊的點數
方可取得晉階考核資格(也就是完全看績效,有可能晚入伍者升級超前,績效差者永遠停在同一軍階)
二.現行的部隊建制中,高司單位還是太過肥大,台灣幅員狹小,沒有必要疊床架屋的搞大編制,三軍各自為政
若陸海空軍司令部不負責戰時作戰指揮則無必要存在,降編為署級單位併入國防部,單純負責軍備建置及行政
管理就好,署長可為文職或是中將編階,參謀總長降為參謀長(此缺將變成國軍唯一的三星上將缺),協助
國防部長指揮作戰及透過軍令系統調動部隊(國防部長直接對各戰區指揮官下令)
陸軍的軍團裁撤,本島原四個軍團重新劃為三個作戰區(南北東),類似美軍的戰區司令部,作戰區由戰區
指揮部統合區域內空中地面及海上單位(海軍及海巡),指揮官由陸海空軍中少將級軍官輪替擔任,下可編制
3名副指揮官專司地面,空中及海上部隊的調度
(憲兵指揮部裁撤,打散編制到戰區指揮部下,不再兼任司法警察,回歸單純軍事及軍法警察任務)
陸軍全面退出外島防衛,把兵力集中於本島,外島防衛由海軍陸戰隊完全接替,金馬澎烏及南海諸島(東南沙)
編為第4個作戰區編制,由海軍陸戰隊主導,可獨立設指揮部於澎湖便於指揮
(若陸軍後續確認購入M1A1戰車及AH-64E,陸軍原有的M60A3可轉交陸戰隊,或是考慮汰除部份CM11,射控設備
交兵整用來改良M60A3,陸航保留AH-64E/UH-60M,OH-58D/AH1W/UH1H全部撥交給陸戰隊成立陸戰航空兵
陸戰隊航空單位也可掛在海軍航空兵下,盡可能的單純化後勤系統)
三.兵役制度,恢復兩年制徵兵,但採用改進式的制度,役男跟現在一樣接受四個月基本軍訓後離營回到社會改為預備役
照專長編入陸海空各單位,所餘20個月役期,在45歲前分期服完,每年需回到專長編制單位一至兩個月服務並接受專長訓練
一但國家宣佈進入狀況三需集結部隊時立刻向所配屬單位報到轉為現役軍人,戰後解召或滿45歲後除役即不需再回營
補充:海空軍或潛艦與飛彈部隊某些特種專業單位,役期可視需求延長為30~36個月,除役年齡可延至5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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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flymonster 於 2015-05-02 21:3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