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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行犯上]不是開玩笑的!!

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3-09-05 09:43 發表
連長剛宣佈爆行犯上處七年以上徒刑沒幾天,馬上就有人以身試法了.
試者,旅部連那位高高帥帥那位已經幹了快10年的少年士官長.

事因,士官長不服新報到預官排長,帶隊跑步時,時而碎步慢跑,時而狂奔快跑
預官當眾指責 ...
砲長年友好:
我又要應景一下了,所謂爆行犯上是指下屬以暴力侵犯上屬,例如班兵打班長/班長打士官長/士官長打排長,依此類推,但如果是職務上而沒有隸屬關係的算不算?
民國71年11月我們在永春坡營區,本營營部連連長到6軍團受訓,中尉副連長嚴X傑(專修50期)代理連長,營部連業務多且雜,副連長從來不管事,忽然代理當然手忙腳亂,參一負責的是垃圾清運,因此每天需派一部車載垃圾去內湖垃圾山,事件發生那天,已黃昏6點多,各連都準備用膳了,營長正準備洗澡,此時在營部前剛好碰到嚴代理連長,我向他問好並說明今日垃圾還沒清運,他可能事情處理不完,心情不好,就跟我吵一架,越吵越大聲,後來他出其不意竟給我一拳,此時作戰官(楊x官校正44期與/嚴得發/林毅夫同學)剛好走出來大吃一驚說:嚴X傑你好大膽竟敢打人事官,不怕關啊!(他之前打兵被關過3個月),我第一反應就衝進澡堂向營長報告,營長叫我到餐廳再說,後來營長意思要記他小過一次,本人申誡一次,文上簽後,代理連長申誡一次,本人口頭警告,他雖然是中尉,但我的職務比他高吧!但從營長的處份來看,好像也沒那回事喔?[/size7]

[ 本文章最後由 玄A370340 於 2015-05-13 08:15 編輯 ]

系統公告:厚~這篇不多給摳摳對不起你,多送給你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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