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玄A370340 於 2015-05-12 14:43 發表
砲長年友好:
我又要應景一下了,所謂爆行犯上是指下屬以暴力侵犯上屬,例如班兵打班長/班長打士官長/士官長打排長,依此類推,但如果是職務上而沒有隸屬關係的算不算?
民國71年11月我們在永春坡營區,本營營部連連長 ...
劉排.
你所說的有應該是行為失控.幕僚與部隊長除非你授權去督導部隊.在督導期間部隊長對你嚴語衝突或暴力相向才有可能構成暴行.
所以低階會被高階行使暴行通常所指導的低階必須授命去指揮或指導某人或某部隊為充要條件.如中尉排長對少尉輔導長是軍中
比較常見會發生暴行或抗命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