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金東師班長 於 2013-08-24 14:28 發表
民77-79年當兵時,在金門部隊時,士官兵(不願役)的補給證都是統一由行政士保管作業,每月的關餉.軍菸.福利社.商家的賒帳,統一由行政士作業!
志願役的軍士官則自行保管!
若是要返台休假時,就向行政士拿補給證到師 ...
當時身上有的就是軍人身分證的, 補給證平時跟本就是看不到的, 返台休假會給你的
志願役一樣都在行政士那裡的啦, 那可能自行保管, 當時補給證上有餉條的, 所以不可能給個人
78年上半年金東地區大缺水, 一天就供水2小時(下午1點到3點), 連上的人都是利用這時間來洗的
商家...都是簽單的, 關餉時自己要去付清的啊...(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