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旌忠狀、一個追晉中士,那就代表洪員從始至終都沒犯過錯,行政院的4大方案,單一個成立軍中冤案申訴小組,我聽了就血吐不止,先不論國防部下所屬各單位是否有保留當時各項文件資料,單國防部及各總部還找得到相關的資料嗎?再則江國慶賠一億,洪員擬比照辦理申請一億,那依行政院的主旨方針,有異議者皆可提出申請,試問怎麼追補賠償金額?當原本的榮耀變得一文不值時精神價值絲毫無存時那麼肚子飽不飽就是唯一的選擇∼又則年限久遠連記得的人都找不出幾個的案件,屆時一紙回覆無記綠查詢,那不是又重重的打了目已一個大耳光,想做是好事,但做不做得到才是重點,老是搞做不到的事只出嘴做不到又變別人的錯,何必呢∼∼∼∼∼∼
幹妳老雞母 在台灣裡頭 姓洪ㄉ人家ㄉ命 比較值錢 連菲律賓漁船事件 也是 姓洪 好像姓洪ㄉ人家ㄉ命 比較短命 去吃狗屎拉 什ㄇ爛政府 想到就吐血這是什ㄇ爛處理方式 你北當兵十一年連一張嚓屁股ㄉ紙 都沒拿到 難道是要改姓洪ㄉ才能夠上電視台打廣告 狗屁不通ㄉ爛政府 幹.....不想多說拉 只能說 台灣政府比較小孩((念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