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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過失傷害不起訴處分 讓我與政戰士擦身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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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大山 於 2013/05/30 18:38 發表
陸一特 金錢 +2 你那時的碩士畢業生都當預官吧?除非還沒畢業,不然怎會當政戰士?
當年碩士是當然預官,新訓中心的輔仔,晚點名時還酸了他門二位。
一位是預官訓時被退訓,插隊到連上,不是和我們同T,退訓也不該來新兵連,但是他就是來連上。
另一位是來三星期多直接被選走受政戰士訓。...
報告學長,
還是很好奇,過去沒聽說過預官退訓,轉當新兵的經驗過,
預官退訓,通常似乎只有身體狀況不符合服役標準,該標準應該是官丶兵共用才是吧?
過去黨國年代,就算思想有疑慮,還是不能剝奪他預官資格,只放在特別單位就近看管,
好特別耶,當然保送預官,退訓服一般兵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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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野戰砲兵六三三營砲一連(春日山連)
二兵:抬彈手兼彈種選定手(俗稱下砲班)
基地:測量下士,退伍:履車保修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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